2.我國的國家制度
(1)人民民主專政制度
(2)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3)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
(4)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
(5)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6)基本經(jīng)濟制度
3.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第一,平等權。
是公民實現(xiàn)其他權利的前提與基礎 。
第二,政治權利和自由。
第三,宗教信仰自由。
第四,人身自由權。
狹義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侵犯,廣義的人身自由則還包括與狹義人身自由相關聯(lián)的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等與公民個人生活有關的權利和自由。
第五,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和取得國家賠償權。
第六,社會經(jīng)濟權。
主要包括:一是財產(chǎn)權,二是勞動權,三是休息權,四是物質幫助權。
第七,文化教育權。
第八,特定主體權利。
憲法中的這些特定主體具體是指婦女、離退休人員、軍烈屬、母親、兒童、老人、青少年、華僑等。
(2)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
第一,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
第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第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第四,保衛(wèi)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第五,依法納稅。
第六,其他義務。除上述義務外,我國《憲法》還規(guī)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yǎng)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yǎng)扶助父母的義務。
4.我國的國家機構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包括行使國家立法權,選舉、決定和罷免國家機關領導人,決定國家重大事項,監(jiān)督其他國家機關的工作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行使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組成人員等重要職權。
(3)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zhí)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4)中央軍事委員會
我國《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是全國武裝力量的最高領導機關。
(5)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治州、縣、市、自治縣、市轄區(qū)、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zhí)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qū)、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根據(jù)本地方實際情況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7)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我國《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薄爸腥A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
(二)我國的實體法律制度
1.民商法律制度
(1)民法的基本原則
一是平等原則
二是自愿原則
三是公平原則
四是誠實信用原則
五是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2)民事主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