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快速區(qū)分學術期刊是省級還是國家級
關于學術期刊分級問題,在國家還沒有作出統(tǒng)一明確規(guī)定的長時間之前,可謂眾說紛紜:有的認為國家級科研機構主辦的刊物就是國家級學術期刊,即一級刊物;省、市、自治區(qū)有關單位及高等院校主辦的學術期刊是省級期刊,即二級期刊;地市、高等?茖W校主辦的學術刊物是三級學術刊物;還有的認為,取得“ISSN”(“國際標準連續(xù)出版物編號”的英文縮寫)的是國際期刊;取得“CN”(“中國”的英文縮寫)的刊號的是國家級期刊;取得省、市、自治區(qū)新聞出版管理局頒發(fā)的“特許證”的是省級學術期刊;有的認為發(fā)達國家的著名刊物,像《科學》等是一級期刊,國內(nèi)的國家級科研單位主辦的期刊為二級期刊;甚至一度一些政府部門也有不很嚴格的條例,例如1987年國家教委科技管理中心《關于推薦高等學?萍纪性u議人的通知》中,提出“被推薦人選要求近五年來在國內(nèi)一級雜志或國外重要學術刊物或國際學術會議上發(fā)表過的論文”,又如地區(qū)的人事廳歷年來關于職稱工作的文件中均有“國家級報刊、雜志”、“省部級報刊、雜志”的提法。
實際上,此事十多年前就已有明確規(guī)定。1991年6月5日國家科委、國家新聞出版署第12號令發(fā)布了《科學技術期刊管理辦法》條例。條例的第二章第六條規(guī)定:“科學技術期刊,技其主管部門分為全國性期刊和地方性期刊。全國性期刊是指國務院所屬各部門、中國科學院、各民主黨派和全國性人民團體主管的期刊。地方性期刊是指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各委、廳、局主管的期刊!
但是以往的習慣看法和劃分,都缺乏科學的分析,往往是片面的、不準確的,由此給現(xiàn)在的政府行為和學術部門的運行帶來了一系列不良影響,并且這種不良影響依然存在,有些地方和單位對國家的規(guī)定或者是不了解,或者是置若罔聞。
因此,要科學地、客觀地、準確地確定我國的學術期刊級別。政府關于學術期刊分級的工作,是從期刊評獎開始的,并且是首先從自然科學期刊的評比開始的。1992年,國家科委、中宣部、新聞出版署聯(lián)合舉辦全國優(yōu)秀科技期刊評比活動,從全國3500種科技期刊中評比出351種優(yōu)秀期刊,其中一等獎50種,二等獎100種,三等獎201種;1997年底在國家新聞出版署的指導、組織之下醫(yī).學.全.在.線網(wǎng)站提供,進行了首屆“全國百家重點社會科學期刊”(也稱“百刊工程”)的評比、認定工作,并于1998年1月公布;1999年12月又進行了第二屆“全國百家重點社會科學期刊”的評比、認定工作;與第二屆“全國百家重點社會科學期刊”評比的同時,國家新聞出版署和科學技術部又共同評出了首屆“國家期刊獎”,其中“社科類”有49種,科技類期刊64種,還分別評出“提名獎”若干,這被認定為國家級政府獎勵;2003年1月又進行了第二屆“國家期刊獎”的評比。關于自然科學期刊的評估活動,在1994年國家科委就制訂和頒布了《科技期刊質(zhì)量要求及評估標準》。這一系列活動,我們認為只能稱之為“學術期刊分級”的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