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藥分類 |
西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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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分類 |
預防用生物制品\抗毒素及免疫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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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 |
Tetanus Antito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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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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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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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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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狀 |
液體制劑為無色或淡黃色的澄明液體,含適量防腐劑,長期貯存后可析出少量能搖散的沉淀。凍干破傷風抗毒素為白色或乳白色疏松體,按標簽規(guī)定量加滅菌注射用水,溶化后呈無色或淡黃色的澄明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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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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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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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用于預防和治療破傷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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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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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破傷風抗毒素是用破傷風類毒素免疫馬獲得的血漿,經(jīng)胃酶消化后,用硫酸銨鹽析法純化制成的液體或凍干抗毒素球蛋白。破傷風抗毒素具有中和破傷風毒素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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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內(nèi)過程 |
破傷風抗毒素具有中和破傷風毒素的作用。注入機體后使患者能及時、快速獲得高滴度的抗體,從而起到治療和預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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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型 |
注射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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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格 |
注射劑:預防用:1500IU/支。治療用:10000IU/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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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
1.已出現(xiàn)破傷風或其可疑癥狀時,應在進行外科處理及其他療法的同時及時使用抗毒素治療。
2.開放性外傷(特別是創(chuàng)口深污染嚴重者)有感染破傷風的危險時,應及時進行預防。凡已接受過破傷風類毒素免疫注射者,應在受傷后再注射1針類毒素加強免疫,不必注射抗毒素;未接受過類毒素免疫或免疫史不清者,須注射抗毒素預防,但也應同時開始類毒素預防注射以獲得持久免疫。
3.皮下注射應在上臂三角肌附著處。同時注射類毒素時,注射部位需分開。肌內(nèi)注射應在上臂三角肌中部或臀大肌外上部。只有經(jīng)過皮下或肌內(nèi)注射未發(fā)生異常反應者方可作靜脈注射。靜脈注射應緩慢,開始每分鐘不超過1ml,以后每分鐘亦不超過4ml。一次性靜脈注射不應超過40ml,兒童每公斤體重不應超過0.8ml,亦可將抗毒素加入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鈉注射液等輸液中靜脈點滴。靜脈注射前應將安瓿在溫水中加溫至接近體溫,注射中如發(fā)生異常反應,應立即停止。
用量:
預防用量:1次皮下或肌內(nèi)注射1500-3000IU。兒童與成人用量相同,傷勢嚴重者可增加用量1-2倍。經(jīng)5-6日,如破傷風感染危險未消除,應重復注射。
治療用量:第1次肌內(nèi)或靜脈注射50000-200000IU,兒童與成人用量相同;以后視病情決定注射劑量與間隔時間。同時還可將適量的抗毒素注射于傷口周圍的組織中。
初生兒破傷風,24小時內(nèi)分次或1次肌內(nèi)或靜脈注射20000-100000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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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應 |
1.過敏性休克 可在注射中或注射后數(shù)分鐘或數(shù)十分鐘內(nèi)突然發(fā)生;颊咄蝗槐憩F(xiàn)抑郁或煩躁、臉色蒼白或潮紅、胸悶或氣喘、出冷汗、惡心或腹痛、脈搏細速、血壓下降,重者神智昏迷或虛脫,如不及時搶救,可以迅速死亡。輕者注射腎上腺素可緩解;重者需輸液、輸氧,并用升壓藥物維持血壓,使用抗過敏藥物及腎上腺皮質(zhì)激素等進行搶救。
2.血清病 主要癥狀為蕁麻疹、發(fā)熱、淋巴結(jié)腫大、局部浮腫,偶有蛋白尿、嘔吐、關(guān)節(jié)痛,注射部位可出現(xiàn)紅斑、瘙癢及水腫。一般系在注射后7-14天發(fā)病,稱為延緩型。亦有在注射后2-4天發(fā)病,稱為加速型。對血清病應進行對癥治療,可使用鈣劑或抗組胺藥物,一般數(shù)日或十數(shù)日即可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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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制品混濁,有搖不散的沉淀、異物或安瓿有裂紋,標簽不清,過期失效者均不可使用。
2.每次注射需保存詳細記錄,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注射次數(shù)、上次注射后的反應情況、本次過敏試驗結(jié)果及注射后反應情況、所用抗毒素的生產(chǎn)單位名稱及批號等。
3.注射用具及注射部位應嚴格消毒。注射器宜專用,如不能專用,用后應徹底洗凈處理,最好干烤或高壓蒸氣滅菌。同時注射類毒素時,注射器需分開。
4.使用抗毒素需特別注意防止過敏反應。
5.注射前必須先做過敏試驗。
過敏試驗:用氯化鈉注射液將抗毒素稀釋10倍(0.1ml抗毒素加0.9ml氯化鈉注射液)在前臂掌側(cè)皮內(nèi)注射0.05ml,觀察30分鐘。注射部位無明顯反應者,即為陰性,可在嚴密觀察下直接注射抗毒素。如注射局部出現(xiàn)皮丘增大、紅腫、浸潤,特別是形似偽足或有癢感者,為陽性反應,必須用脫敏法進行注射。如注射局部反應特別嚴重或除局部反應外并伴有全身癥狀,如蕁麻疹、鼻咽刺癢、噴嚏等,則為強陽性反應,應盡量避免使用抗毒素,如必須使用時,則應采用脫敏注射,并作好一切準備,一旦發(fā)生過敏性休克,立即搶救。
無過敏史或過敏反應陰性者,也并非沒有發(fā)生過敏性休克的可能。為慎重起見,可先注射小量于皮下進行試驗,觀察30分鐘,無異常反應,再將全量注射于皮下或肌內(nèi)。
脫敏注射法:在一般情況下可用氯化鈉注射液將抗毒素稀釋10倍,分小量數(shù)次作皮下注射,每次注射后觀察30分鐘。第1次可注射10倍稀釋的抗毒素0.2ml,觀察無紫紺、氣喘或顯著呼吸短促、脈搏加速時,即可注射第2次0.4ml,如仍無反應則可注射第3次0.8ml,如仍無反應即可將安瓿中未稀釋的抗毒素全量作皮下或肌內(nèi)注射。有過敏史或過敏試驗強陽性者,即應將第1次注射量和以后的遞增量適當減少,分多次注射,以免發(fā)生劇烈反應。
門診病人注射抗毒素后需至少觀察30分鐘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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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藏 |
于2-8℃避光干燥處保存和運輸,自效價測定合格之日起,抗毒素裝20%(不得低于16%)超量者,液體制品效期為5年,凍干制品效期為7年;裝10%(不低于8%)超量者,液體制品效期為3年,凍干制品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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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號為英文名國際非專利藥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 ,簡稱INN)或無國際專利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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