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名 | |
釋名 | |
產地 | 出西戎。 |
生境 | 乃鹵液結成 |
性味 | 咸苦辛熱,有毒。 |
歸經 | |
藥物形態(tài) | 狀如鹽塊,置冷濕處即化。 |
品種考證 | |
養(yǎng)殖栽培 | |
采收 | |
加工 | |
鑒別 | |
貯藏 | |
炮制 | 水飛過,醋煮,干如霜用 |
質量鑒定 | 白凈者良 |
主治 | 治噎膈癥瘕,去目翳胬肉,暖子宮,助陽道 |
功用 | 瀉,消肉積。消食破瘀。 |
用法 | |
用量 | |
毒副作用 | |
臨證應用 | |
配伍應用 | |
配伍禁忌 | 畏醋 |
妊娠禁忌 | |
食忌 | |
使用注意 | 忌羊血 |
附方 | |
醫(yī)案 | |
藥用機理 | |
全文 | 硇砂 瀉,消肉積 咸苦辛熱,有毒。消食破瘀。治噎膈癥瘕,去目翳胬肉,暖子宮,助陽道(性大熱,能爛五金。《本草》稱其能化人心為血,亦甚言不可多服耳。凡煮硬肉,投少許即易爛,故治噎膈、癥瘕、肉積有殊功!峨u峰方》云:人之臟腑,多因觸冒成病,而脾胃最易受觸。飲食過多,則停滯難化。冷熱不調,則嘔吐瀉痢,而膏梁者為尤甚?诟共还(jié),須用消化藥;蜓燥嬍臣葌谇,難以毒藥反攻其后,不使硇砂、巴豆等,只用曲、柏之類。不知古今立方用藥,各有主對。曲、柏只能消化米谷,如傷肉食,則非硇砂、阿魏不能治也;如傷魚、蟹,須用橘葉、紫蘇、生姜;傷菜果,須用丁香、桂心;傷水飲,須用牽牛、芫花,必審所傷之因,對用其藥,則無不愈。其間多少,則隨患人氣血以增損之而已。又有虛人沉積,不可直取,當以蠟匱其藥,蓋蠟能久留腸胃,又不傷氣,能消磨至盡也。又有脾虛飲食遲化者,正宜助養(yǎng)脾胃,自能消磨,更不須用消導藥耳。病久積而成癥瘕者,須用三棱、鱉甲之類。寒冷成積者,輕則附子、厚樸;重則礬石、硫黃。瘀血結塊者,則用大黃、桃仁之類,用者詳之)。出西戎。乃鹵液結成,狀如鹽塊,置冷濕處即化。白凈者良。水飛過,醋煮,干如霜用(畏醋)。忌羊血。 |
語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