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元月七日,美國和伊朗軍艦在波斯灣發(fā)生對峙事件,差一點釀成沖突。現(xiàn)在,美國已經(jīng)通過第三國,向伊朗提出強烈抗議和警告,并發(fā)布了一盤記錄當時“真象”的錄像帶,以示“證據(jù)確鑿”。而接著伊朗也就這同一個事件,發(fā)布了自己版本的錄像帶。讓肉眼凡胎,沒有如來fo神力,只能以事實為判斷依據(jù)的旁觀者,面對都信誓旦旦地說“如假包換”的雙方,一時間手足無措,不知道除了“
西瓜偎大邊”或“趨炎附勢”之外,如何來主持“正義”?
其實,在當前這個以“偽”為代表特征的人類社會里,建立在誠信道德基礎上的“正義”,早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已經(jīng)沒有立足之地了。而憑著高科技手段,種種“弄虛作假、爾虞我詐”的行為,實施起來簡直是易如反掌(比如像各種高科技的影視“惡搞”)。何況這種“謊言”,是建立在本質(zhì)上跟自私的天性一致(只是被放大了一點)的所謂“國家利益、甚至”民族大義”的情感或道德宣傳的制高點之上。以至于讓所有對此存不同意見的有良知者,在面對要付出巨大的“風險成本”(比如被扣上“吃里扒外”“賣國”“民族罪人”之類、極易會受到群其而攻之的大帽子)的考慮下,只能望而卻步。久而久之下來,“誠信”就淪為一切政治人物都要讓位于“利益權(quán)衡”后、再考慮的次要價值觀選項。上行下效的結(jié)果,“誠信”就變成了私底下被嘲笑的“傻瓜(老實人)”。那么,謹守“聰明人不犯第二次同樣的錯誤”的社會精英(或自以為精英者),又怎么可能會堅持抱住“誠信”這個“傻瓜”而舍不得丟棄呢?
事實正是如此。美國已經(jīng)用事后被揭露為了自己“國家利益”而“造假”的事實,諸如在越南制造的“
金蘭灣事件”,以及后來在古巴制造“豬灣事件”等不誠信紀錄的“前科”,授人以有權(quán)懷疑其“善于說謊”的把柄或證據(jù)。而面對美國這樣的“前科”事實,我們又怎么好意思去站在“誠信”的道義立場上,對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伊朗、朝鮮之流,為了同樣的“國家利益”而可能制造的“謊言、謊行”,去橫加指責呢?!
請看六年前發(fā)表的老文章:
對“誠信”的緣木求魚
一段時期以來,有關“誠信”的問題,成了大陸朝野關心的熱門話題。因為從商品的假冒偽劣、市場的坑懵拐騙、政府企業(yè)干部的“假學歷、文憑”、科學技術(shù)界的假成果、媒體網(wǎng)路的不實假新聞報導、……。凡此種種加在一起,大概說“處處有假,人人受害”也不會太過份的,要不怎么連全國政協(xié)和人大會議上都要拿出來議論,而那里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quán)益日”今年的活動,還特別以“誠信”作為主題呢?更值得一提的是,這好象又成為海內(nèi)外攻擊中國民族和文化“落后”的一條冠冕堂皇的理由,反而讓筆者有“中華文化領導世界潮流”的感覺,盡管這種感覺的實質(zhì)是絕對負面的。
其實這個問題認真想來,不難發(fā)現(xiàn)自古以來就一直存在。只要看看歷史上對宮廷、政治等方面有關的記載和敘述就可以證明。古今中外更有無數(shù)文學名著,形象地刻畫了那些生活中的確存在的“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偽君子,其本質(zhì)也是一個沒有誠信問題。更不要說那些“不說謊話辦不成大事”“為圣(賢、尊)者諱”之類的成語格言,本身就是賴不掉的“旁證”。試想要是那些為人領袖或師表的人都沒有做出過一些口是心非、缺誠少信的事,那就怕大書特書、大張旗鼓地宣傳還來不及,還要“諱”什么?沒看見連外國人都懂得為自己的偉人,無中生有地去編造出從小就有“誠信”的故事嗎?更不要說最善于此道的中國人了。
但是不可否認,這個問題現(xiàn)在變得越來越普遍、越來越嚴重了。其中道理也很簡單,現(xiàn)在由于媒體和通訊的發(fā)達、以及完全似是而非的言論自由的普及和民主平等意識的增強,讓這些原來只有少數(shù)人能享的“特權(quán)”,得以更快更廣泛的傳播并進入文化、經(jīng)濟活動等全部領域之中,幾乎已經(jīng)成為社會難以革除的毒瘤。這也是完全符合《文明坐標》理論的,由于我們在發(fā)展過程中,片面強調(diào)物質(zhì)文明的發(fā)展,忽略精神文明的同步提升,使得社會負面能量增加,這個“毒瘤”的擴大和惡化,就是負面能量增加顯現(xiàn)出來的一個結(jié)果。將其歸咎于某個文化本身的落后,完全是文過飾非地推卸時代社會責任或“
嫁禍于人”的手段。是不公平、更不會有效克服的。
除非我們故意裝做視而不見,否則早就應該發(fā)現(xiàn),這根本就是全世界從古到今一直存在的通弊!不信請看當今世界的普遍表現(xiàn):
從國與國之間的協(xié)定、條約的遵守執(zhí)行、領袖們的話語、企業(yè)的運行、媒體新聞上的宣傳炒作,無不可以找到違背誠信的事實。如果我們因為現(xiàn)實而承認這些行為的必要和“合理”,那么就必須同時承認自己現(xiàn)有的社會是建立在“不講誠信”的基礎上的。那么在資訊傳播高度發(fā)達、公開的今天,一個從上層開始就不講誠信的社會,怎么能指望有一個真正講究“誠信”的普遍環(huán)境呢?如果在過去有人不以為然而非要歸咎于制度、文化的“落后”,那么從美國的“安然案”發(fā)生后再回顧西方社會一段時間以來發(fā)生的無數(shù)大小股票、房地產(chǎn)投資、銀行等關鍵經(jīng)濟領域里的欺詐案件,以及前總統(tǒng)面對法官向上帝宣誓“說慌”等行為,除非好意思以“白馬非馬”的邏輯來解釋,否則就沒有理由來否認這和大陸發(fā)生的事情,本質(zhì)上都屬于“沒有誠信”的問題。非要將其和文化先進、落后掛鉤,是自找難堪而已。(欲批駁者請先查閱拙文《中國文化也落后嗎?》)
但是“冤有頭債有主”,今天這種全世界都存在的缺乏“誠信”的通弊,不是什么文化問題。事實上沒有任何文化提倡“不講誠信”的,何況迄今為止,筆者還沒有看到一個能說清楚“文化”到底是什么的人,只是大家都欺負它自己不會“說話”,隨便拿它來當“出氣筒”、“替罪羊”,或可以“指桑罵槐”的借口罷了。這個“通弊”只能是今天被人類長期沿用下來社會理論的“原罪”。因為這些理論總是出于某種現(xiàn)實集團利益的考慮而出籠,除了難以自圓其說地相互矛盾,卻從來沒有把任何問題說清楚過(這“誠信”問題就是典型),總是留下可以鉆空子、打沒完沒了“文字官司”的漏洞。從“人生如逆水行舟”的哲理就可以知道,“鉆空子”的行為是永遠不會越“鉆”越好的,只要不從這個根本問題上著手,而去嚷嚷提倡什么“誠信”,充其量只不過是有意無意地想以一些小“誠信”來為大“欺騙”打基礎作“嫁衣”而已,就社會整體本身而言,結(jié)果只有一個—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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