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大為
知識體系(例如中西醫(yī)學)的異質性,直接的表現是觀點分歧,根本的則在于研究范圍、偏好和認知模式的差別。例如,人的性情及其變化由什么決定?這個現在看來顯然不是單純醫(yī)學問題,《內經》卻用了大量篇幅討論。本文討論的正是《內經》對該問題的一個子問題的認識——飲酒前后人“勇怯”的變化,《靈樞·論勇》名曰“酒!。
1 “勇怯”的形態(tài)學指標
要解釋飲酒前后人“勇怯”的變化,先要界定“勇”的內涵。《靈樞·論勇》首先區(qū)別了“勇”與“忍痛”:
“夫忍痛與不忍痛者,皮膚之薄厚、肌肉之堅脆緩急之分也,非勇怯之謂也!
《靈樞·論勇》認為,勇/怯、忍痛/不忍痛,乃是兩組彼此獨立的概念。前者屬于“神”的范圍,后者則指人體的痛耐受力,取決于皮肉質地,反映人與人“形”的差別。區(qū)別兩組概念,說明《靈樞·論勇》對“勇怯”的內涵有仔細的考慮。
但簡單的勇/怯兩分法也給人一個印象,即《靈樞·論勇》視“勇怯”和痛耐受力一樣,是一種生理屬性,而非我們現在認為的復雜心理問題。其后的論述旋即證實了這一印象——正象“忍痛”與否取決于皮肉,人之“勇怯”也被形態(tài)學嚴格地決定!鹅`樞·論勇》象選美一樣列舉了“勇士”的形態(tài)學標準和發(fā)怒表現:“勇士者,目深以固,長衡直揚,三焦理橫,其心端直,其肝大以堅,其膽滿以傍;怒則氣盛而胸張,肝舉而膽橫,眥裂而目揚,毛起而面蒼。”
“怯士”則相反:“怯士者,目大而不減,陰陽相失,其焦理縱,骬短而小,肝系緩,其膽不滿而縱,腸胃挺,脅下空;雖方大怒,氣不能滿其胸,肝肺雖舉,氣衰復下,故不能久怒。”
據上引文,目、焦理、“骬”、肝膽等,是判斷人是“勇士”還是“怯士”的指標。那么,這些“勇怯指標”究竟有無根據?以心為例!鹅`樞·本藏》:“心高則滿于肺中,悗而善忘,難開以言;心下則藏外,易傷于寒,易恐以言。心堅則藏安守固;心脆則善病消癉熱中。心端正則和利難傷;心偏傾則操持不一,無守司也。”
人心不可得見,其形態(tài)由“骬”推知!绑^”即胸骨。楊上善:“骬,胸前蔽骨,蔽心神也!惫视^察“骬”的形態(tài)便知心的形態(tài)、從而“心神”狀況:“無骬者心高;骬小短舉者心下。長者心下堅;骬弱小以薄者心脆;骬直下不舉者心端正;骬倚一方者心偏傾也!
“骬短而小”說明“心下”且“脆”,“易傷以言”,其人必怯;相反,勇者心“端直”,是因“心端直則和利難傷”,若“心偏傾”則“操持不一,無守司也”,不足言勇。這就是“勇士其心端直”而“怯士骬短而小”的根據。其他指標可參《靈樞·本藏》《師傳》。
可見,眾多“勇怯指標”雖然囊括了體表特征(含“面部之閱”和“身形肢節(jié)”兩方面)和體內臟器狀況,但對后者的考量其實仍要借助前者。“司外揣內”的原則在此得到充分展示。而通過肉眼可見的人體形態(tài)推斷人的精神狀況(“勇怯”),既屬《內經》形神理論的具體內容,也不妨視作對這一原則的發(fā)揮。
另一方面,《靈樞·本藏》《論勇》之同不能掩其異!鹅`樞·本藏》論心以外的其余四臟的形態(tài),均未涉及對“神”的影響(如肝的小大堅脆是否與人“勇怯”有關之類)。楊上善認為是省文,也有道理:“……心藏以神,有此八變。后之四藏,皆不言神變者,以神為魂魄意志之主,言其神變,則四種皆知,故略不言也!保1]
然而具體到《靈樞·論勇》的“勇怯”問題,決定權似乎卻不在“心神”,而在肝膽。如上,肝之小大堅脆、膽之盈虛均在“勇怯指標”之列,如果考慮到目為肝之外候,把目也包括在內,那么指標半數涉及肝膽。描述“勇士”之怒、“怯士”之怒,重點也是肝膽——“肝舉而膽橫”。如此種種,很容易使人以為《靈樞·論勇》“勇怯”問題的關鍵是肝膽,如明代醫(yī)家
張介賓:“怒則氣盛而胸張,眥裂而目揚者,勇者之肝膽強,肝氣上沖也;毛起者,肝血外溢也;面蒼者,肝色外見也……勇怯之異,其由于肝膽者為多。”[2]
這個看起來相當自然的說法卻隱藏著缺陷:它與《靈樞·本藏》乃至《內經》獨重“心神”的立場已有偏離。張介賓雖也自覺其偏,也只作了一個軟弱的修正:“勇有二,曰血氣之勇,曰禮義之勇……蓋血氣之勇出于肝,禮義之勇出乎心,茍能守之以禮,制之以義,則血氣之勇可自有而無……然則勇與不勇,雖由肝膽,而其為之主者,則仍在乎心耳!保2]
實際上張介賓沒有抓住問題的要害。正如下文對“酒悖”的分析將要證明的,“勇怯”與特定臟腑(肝膽或心)的關聯,僅是表面的;造就人與人的“勇怯”之別者,不是形態(tài)學上的個體差異,而是這些差異的成因——氣和氣機。
2 酒與氣
酒在《內經》多有論及,一致稱其性(氣)“悍”,如《靈樞·營衛(wèi)生會》“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氣悍以清(《太素》作“滑”)”、《素問·厥論》“酒氣盛而慓悍”。這種特性使酒有特殊的影響力,《靈樞·論勇》主要論宏觀改變。黃帝曰:“怯士之得酒,怒不避勇士者,何臟使然?少俞曰:酒者,水谷之精,熟谷之液也,其氣慓悍,其入于胃中則胃脹,氣上逆滿于胸中,肝浮膽橫。當是之時,固比于勇士,氣衰則悔。與勇士同類,不知避之,名曰酒悖也。”
酒使人體氣機上逆,具體包括三方面:一是擾亂脾胃氣機,胃氣不降則胃脹;二是使氣上逆“滿于胸中”;三是肝隨逆氣上移,同時由于肝膽相連,“怯士”因膽汁“不滿”而下垂的膽亦受肝牽拉由“縱”變“橫”,《靈樞·論勇》簡潔地描述為“肝浮膽橫”。
那么,為什么酒能使氣機上逆?這是因為酒不同!帮嫛钡奈⒂^作用機制。如《靈樞·經脈》,酒入胃先行絡脈:“飲酒者,衛(wèi)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故衛(wèi)氣已平,營氣乃滿,而經脈大盛!
酒“慓疾”之性與衛(wèi)氣相類,故能循衛(wèi)氣之道而行。張介賓以雨霧喻之甚妙:“衛(wèi)氣者,水谷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不入于經。酒亦水谷之悍氣,其慓疾之性亦然……蓋營氣者,猶源泉之混混循行地中、川流不息者也,故曰營行脈中;衛(wèi)氣者,猶雨霧之欎蒸,透徹上下、遍及萬物者也,故曰衛(wèi)行脈外。是以雨霧之出于地,必先入百川而后歸河海;衛(wèi)氣之出于胃,必先充絡脈而后達諸經!保2]
“絡脈盛”的后續(xù)影響,參《素問·厥論》:“酒入于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陰氣虛則陽氣入,陽氣入則胃不和……”
“陽氣入而胃不和”,高世軾釋云:“入者,絡脈之熱,復入于胃中也!毙盁崛胛福笟獠缓蛣t脹。《靈樞·論勇》說酒“入于胃中則胃脹”,即略其過程而直言結果。
酒對氣機的影響,同樣歸因于酒氣和衛(wèi)氣的共同之處。
《靈樞·營衛(wèi)生會》:“營出于中焦,衛(wèi)出于上焦”。一般“飲”入胃走中焦,即《靈樞·營衛(wèi)生會》所說:“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脈”,亦即《素問·經脈別論》“游溢精氣,上輸于脾,脾氣散精,上歸于肺”之義。但酒入胃后,其“悍氣”不走中焦而循衛(wèi)氣之道走上焦,“(上焦)出于胃上口,并咽以上,貫膈,布胸中……”(《靈樞·營衛(wèi)生會》)。所以,酒入胃則酒氣上行,“氣上逆滿于胸中”。上逆之氣不是衛(wèi)氣,不是積于胸中的宗氣,而是酒氣。
酒氣、衛(wèi)氣都是氣,二氣并行,自然氣盛于前,暫時造成其人氣實的假象;而肝膽的卑弱之相,也因位置上移得到暫時改變。這些變化合起來縮小了“怯士”和“勇士”的差距。此時的“怯士”發(fā)起怒來貌似真勇者,“當是之時,固比于勇士”。但這種狀態(tài)不能持久,酒力一過,氣機回轉,臟腑復位,其人重現本性,“氣衰則悔”。
“慓悍”之性也不是酒獨有。參考《靈樞·五味論》“辛走(衛(wèi))氣”,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酒性及其作用。黃帝曰:“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何也?少俞曰:辛入于胃,其氣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氣而營諸陽者也,
姜韭之氣熏之,營衛(wèi)之氣不時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辛與氣俱行,故辛入而與汗俱出!
辛氣也象酒氣一樣走上焦,是因為辛氣與酒氣一樣“慓悍”而類衛(wèi)氣。楊上善謂:“辛氣慓悍,走于上焦,上焦衛(wèi)氣行于脈外,營腠理諸陽……辛走衛(wèi)氣,即與衛(wèi)氣俱行,故辛入胃,即與衛(wèi)氣汗俱出也!保1]
《千金方》述“辛走氣”則“氣盛”,則與上述酒氣上逆則氣盛的情形相類。不同處是后者強烈到“脹胃浮肝”,而前者僅使營衛(wèi)之行遲滯。
“辛者與氣俱行,故辛入胃而走氣,與氣俱出,故氣盛也。”[3]
正因酒力悍猛,早在唐代酒精含量更高、性更烈的蒸餾酒(上古酒是發(fā)酵酒)出現之前,隋代巢元方《諸病源候論》就視酒為“毒”:“酒者,水谷之精也,其氣慓悍而有大毒。”[4]
3 勇與氣
酒對氣機的強烈干擾,是酒能變人“勇怯”的原因。體內臟腑——主要即肝膽的形態(tài)變化,不是酒后“怯士”變勇的原因,而是這個過程的中間結果。由此出發(fā)重新審視《靈樞·論勇》的種種“勇怯指標”,我們就獲得了更為開闊的眼界。
首先看怒的形態(tài)學表現。
關于怒的機制,《素問》“九氣”有“怒則氣上”,這正是“勇士”“怯士”之怒的共同點:怒則氣上充胸,擴張胸廓。擴張程度因人而異,勇者氣盛,故能“胸張”,怯者氣弱,故“雖方大怒,氣不能滿其胸”。而包括肝膽在內的臟器的位置變動(“肝肺舉”),不過是氣機上逆的附帶效應。所以,“勇士”“怯士”之怒表現有異,根本原因是兩種人體質不同,前者氣盛,后者氣不足。以形態(tài)變化而言,兩種人之怒均體現為肝肺等位置暫時上移,區(qū)別只在上移幅度和持續(xù)時間。反映于外,即情緒的強弱和長短。隨著氣機恢復正常,臟器復位,“肝肺雖舉,氣衰復下”,怒氣乃平。
由此我們可以對張介賓歸“勇怯”于肝膽的做法作一全面評價。
張介賓對怒的形態(tài)學表現的分析,是典型的不具解釋力的“偽解釋”。釋“氣盛而胸張”為“肝氣上沖”、釋“毛起”為“肝血外溢”、釋“面蒼”為“肝色外見”,都不是考察“胸張”等生理現象與肝的確切聯系后得出的結論,而是由“肝主怒”“肝藏血”等《內經》經典陳述演繹而來的主觀想象。這種解釋追求的,與其說是對“勇怯”和肝膽關系的深刻理解,不如說是如何盡快將該問題溶解在經典陳述之內,這些陳述由于過度引用,已被視為內涵毋庸質疑、也不需要思量的公理。
但問題也恰恰出在這里。可能是由于“肝主怒”等語過于現成,張介賓將其套用到“勇怯”與肝膽的關系上時,忽略了其內涵受語境限定,如果脫離原文無限發(fā)揮,一味強調肝與怒的聯系,而忽略了怒作為五神之一是被統括于“心神”之下,則必然導致與《內經》獨重“心神”的基本觀點的偏離?梢,對經典著作原始陳述的片面引用,并不可靠;執(zhí)著于局部形態(tài)變化而忽略背后的動力學機制,也難免“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皮相之見。
重心由形態(tài)移向氣和氣機,是理解“勇怯”與肝膽的關系、從而“勇怯”問題的關鍵。如上,肝膽強弱是決定“勇怯”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反之,以肝膽等若干臟腑的形態(tài)特征作為衡量“勇怯”的指標,也絕不意味著這些臟腑之外的人體狀況與“勇怯”無關。決定“勇怯”的,不是某一個或某幾個臟腑,而是以這些臟腑為代表的整個人體狀態(tài)。這也正是上述酒對人“勇怯”的影響得以實現的前提。既推重氣和氣機,又不憚歷數“勇怯”的種種形態(tài)學指標,是因為兩種取向原本就是統一的。
那么,為什么“勇怯”尤與肝膽而不是別的臟腑有關系,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牽涉到對怒的機制的深入探討,尚有待進一步的研究。
【參考文獻】
[1]王洪圖,李 云.
黃帝內經太素,第2版[M].北京: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5:143,32.
[2]明·張介賓.類經,第1版[M].北京: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1965:78,224.
[3]唐·孫思邈.千金方,第1版[M].北京: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1993:367.
[4]隋·巢元方撰.諸病源候論,第1版[M].北京:人民衛(wèi)生出版社,195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