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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的炮制—中藥的浸與泡 執(zhí)業(yè)中藥師藥劑學考試輔導 | |||||
來源:醫(yī)學全在線 更新:2007-7-15 考研論壇 | |||||
1 文獻綜述 漢代名醫(yī)張仲景明確指出“……碎、水漬、湯液、炙黃、破八片、燒存性”等方法。唐代名醫(yī)孫思邈在《備急千金要方》中所載的100多種藥物中均包括有治削、水制、火制等方法,其中水制又有洗、泡、浸等之別。明代的陳嘉謨在《本草蒙筌》中有”水制三;漬、泡、洗也”的闡述。清代的張仲巖在《修事指南》中有 “浸者去燥烈之性,泡者去六辣之性”的論述。 《上海市中藥飲片炮制規(guī)范》1980年版把浸法列為炮制通則第2項切制中,把泡法列為炮制通則第3項炮炙中:“浸:有些藥材質(zhì)地堅硬,不易軟潤,可采用此法,將藥材浸泡,使之軟潤,便于初制。泡:主要有沸水泡和藥汁泡兩種。具體操作如下: ①沸水泡:將藥材,放入沸水鍋內(nèi)浸泡,至能除去外皮,或規(guī)定的要求。如杏仁皮等。 、谒幒拱簩⒁(guī)定的輔料煎濃汁,去渣,趁熱倒入凈藥材內(nèi),浸泡至規(guī)定程度,取出,干燥。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剩余的藥汁,一般棄去不用。如甘草水泡遠志等! 《湖南省中藥炮制規(guī)范》1983年版把兩法同時列入切制中:“泡:將質(zhì)地堅硬的藥材置水中淹沒一段時間,等水分滲入藥材,使其組織柔潤軟化,便于切片。浸:其操作同泡,但時間一般較泡為短! 《湖北省中藥炮制規(guī)范》1989年版將浸、泡混合一起列入水制法中:“浸(泡):將藥材放入水中(或另加輔料),浸泡至一定程度,使之吸水變軟,便于切制。浸時有的需要換水,有的不需要換水! 馬興民在他的《新編中藥炮制法》中提出的泡法,是將藥物加清水,或其它液體浸泡。目的是藥材柔潤,便于切片,并兼有降低毒性,改變藥性的作用。若泡的時間較長則為爛法,以便除去非藥用部分,如龜版、鱉甲等。 醫(yī)學全在線www.med126.com 高等醫(yī)藥院校1985年版教材《中藥炮制學》的第七章切制前水處理項下收載有淋、洗、泡潤等法,其中泡法是將質(zhì)地堅硬的藥材用清水浸泡一定的時間,中間不得換水。此法適用于某些不適合淋法、洗法處理使之軟化的藥材。 南京藥學院1960年版《藥材學》藥材的炮制項下,水制法中收載了泡法,其基本方法與漂相同,但漂要換水而泡不需要換水,將藥材放在缺中,加水蓋好即可。目的主要使藥材上附著的一些有機雜質(zhì)在水水中發(fā)醇腐爛而除去。如龜版、鱉甲等都附有筋肉、皮等物,不易分離,所以利用微生物的作用,泡爛除去,并附有經(jīng)驗認為,在泡的過程中,不應再次加水,否則泡出來的東西,色澤不好。 《中國藥典》2000年版藥材炮制通則第二條切制項下:藥材切制時,除鮮切、于切外,須經(jīng)浸潤使其柔軟者,應少泡多潤,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全國中藥炮制規(guī)范》1988年版的凡例和各藥材炮制項下都是“浸泡”并稱。 由此可見,古代醫(yī)家認為“浸”與“泡”是有區(qū)別的,兩者的操作方法與炮制目的是不相同的。而“漬”應與“浸”是相同的,F(xiàn)在全國各地對“浸”與“泡”的認識和看法不一致。《上海市中藥飲片炮制規(guī)范》中將浸法和泡法分開,但在具體闡述時又將“浸”“泡”并稱;《湖南省中藥炮制規(guī)范》中浸、泡兩法操作相同,僅存在時間長短的差異,認為浸法的時間短,泡法的時間長;《中國藥典》炮制通則、《湖北省中藥炮制規(guī)范》、高等醫(yī)藥院!吨兴幣谥茖W》以及馬興民同志的《新編中藥炮制法》、《全國中藥炮制規(guī)范》都把“浸”與“泡混為一法,同時《湖北省中藥炮制規(guī)范》提出中途有的要換水。南京藥學院《藥材學》提出了泡法,并闡述中途不得換水等等。 2 見解 醫(yī)學全.在線網(wǎng).站.提供 由上可見,各類教科書以及一些省市制定的炮制規(guī)范等水制法項下,將“浸”“泡”二法并稱,有的甚至混為一談。筆者認為這是不妥的。為使傳統(tǒng)的中藥炮制技藝更好地加以發(fā)掘和提高,筆者就中藥炮制水制法中的“浸”和“泡”提出膚淺的見解,同廣大學者及同道們商榷。 2.1 浸 沾濕、淹沒、浸透、浸入 浸法是指藥物用清水或液體輔料(米泔、石灰水),以淹沒藥面為度,并應根據(jù)藥物的質(zhì)地不同、季節(jié)的變化和氣候的差異確定其時間的長短,必要時可換一次水,多適用于質(zhì)地較堅硬的藥材,有時上面可壓以重物和加蓋,盡量宜少浸多潤。目的是軟化藥材,除去雜質(zhì),使之潔凈,便于切制。 2.2 泡 以液體浸物品 泡法是指用沸水或藥汁及其它輔料處理藥物,其方法類似浸法,但不用冷水,且時間短,不換水。如:麻黃經(jīng)沸水泡后有緩和藥性的作用;甘草汁泡遠志、吳茱萸是為了減去小毒;姜汁泡吳茱萸是為了調(diào)整藥性。 2.3 浸法與泡法的區(qū)別 所謂浸、泡二法應從其溫度、時間、水量、目的四個方面加以區(qū)別。 2.3.1 浸法 水溫是常溫,時間長、水量寬,其目的是軟化藥材,除去雜質(zhì),使之潔凈,便于切制。 2.3.2 泡法 不用冷水,需用沸水或剛煮好的藥汁,溫度高,時間短,水量宜窄。除浸法的目的外,還有調(diào)整藥性,減輕毒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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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錄入:凌云 責任編輯: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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