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執(zhí)業(yè)藥師2017年報名資格審核通知
(二)資格審核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h市區(qū)考生持有關材料經單位審查同意后,按屬地原則到任城、兗州、曲阜、泗水、鄒城、兗礦、微山、魚臺、金鄉(xiāng)、嘉祥、汶上、梁山、高新區(qū)、太白湖新區(qū)、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社部門初審(辦理了人事代理的考生到人事代理機構初審);市直部門(濟寧市直部門、高等院校、大企業(yè)、省直駐濟寧市區(qū)單位等《濟寧市人事考試單位代碼表》上有單位代碼的部門單位)的考生到主管部門初審。初審通過的,各報名點(主管部門)在報名表考生照片處蓋章。初審通過的考生于2017年8月7日9∶00至2017年8月11日16∶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太白湖區(qū)京杭路16號濟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服務大廳二樓人事考試報名5號6號窗口)進行現(xiàn)場確認,咨詢電話:2967978,F(xiàn)場審核確認通過后,考生需于8月11日之前登錄報名網站查看本人審核狀態(tài),審核狀態(tài)顯示“審核通過并繳費”即確認成功。
應試人員資格審核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7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人事檔案中的畢業(yè)生登記表復印件(或者學信網在線學歷認證報告),加蓋存檔單位(需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印章;
4.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聘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提供);
5.相關工作年限證明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52667788.cn。
(三)初次報考應試人員可于8月9日16∶00前修改報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對報名信息確認,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
在有效年度內報考的應試人員填報信息時,須認真檢查所填報信息,報名信息確認后系統(tǒng)自動審核通過,報考信息將無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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