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書面答辯:
(1)各級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根據(jù)答辯問題,制作書面答辯試卷(試卷格式見表6),用信封分別封存,并在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和論文題目。
(2)各級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考生集中進行書面答辯。書面答辯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時間為60分鐘,考生不得攜帶論文等與答辯有關的資料。
(3)答辯結束后,各級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評審委員結合論文對答辯試卷進行評定,并將評定結果填入綜合評審評分表(表4中的論文答辯部分)。
(4)論文答辯部分的成績占綜合評審成績的60%,由評審委員會中每位成員評定的成績進行算術平均后得出。評定成績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即為合格:占評審委員會總數(shù)2/3以上的委員評分合格(≥36分);平均分合格(≥36分)。
2.口頭答辯:
(1)考生應按照統(tǒng)一安排,于應考時間前30分鐘到候考室報到,接受考務人員點名并編排答辯順序。
(2)答辯由綜合評審委員會組長主持。
(3)綜合評審委員會組長宣布答辯開始。
(4)答辯人闡述本人論文的題目、論點、醫(yī).學全在線提供論據(jù)和論證過程 (不允許逐字逐句宣讀論文),時間不超過3分鐘。
(5)答辯人進行口頭答辯,時間不超過10分鐘。
(6)考生就評審委員提出的問題(每個委員一般提1-2個問題)進行當場作答;評審委員根據(jù)評分參考標準獨立地給予評分。
(7)答辯人回避,評審委員將評定項目成績填入綜合評審評分表(見表4),綜合評審委員會匯總成績填入綜合評審評分總表(見表5)。
(8)答辯結束后,評審委員會將評分草表簽署姓名后,交內蒙古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四)論文答辯須知
1、論文跑題、偏題,或結論不正確,或論據(jù)、數(shù)據(jù)基本不準確,或邏輯結構嚴重混亂,或語句文字不通順、病句、錯別字太多的論文為不合格論文,不得參加答辯。
2、考生應按照統(tǒng)一安排,于應考時間前30分鐘前到候考室報到,接受考務人員點名并編排答辯順序。
3、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答辯考場,
52667788.cn向評審委員會報告姓名及論文題目。
4、在得到評審委員的允許下后,考生用3分鐘時間闡述本人論文的題目、論點、論據(jù)和論證過程 (不允許逐字逐句宣讀論文) 。
5、考生就評審委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辯;對每一個問題的回答,不得超過5分鐘。論文答辯時間不超過10分鐘。
6、考生回答答辯專家問題時,要用陳述句,不得使用反問句。
7、論文答辯結束后,考生得到評審委員的允許后,退出考場。
三、綜合評審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評審成績=論文內容成績+論文答辯成績。
2012營養(yǎng)師國家資格統(tǒng)一鑒定題庫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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