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州2016年度職稱外語合格標準已經(jīng)公布
青海省關于公布2016年度職稱外語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西寧市、海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2016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6〕65號)規(guī)定,2016年度職稱外語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考試成績的全國通用標準為60分。根據(jù)《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37號)精神,結合青海實際,經(jīng)研究,確定2016年度職稱外語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省內(nèi)合格標準為45分。
職稱外語合格證書由西寧市、海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各相關廳局人事處統(tǒng)一組織辦理,辦理時間為8月—10月。辦理省內(nèi)合格證書時,須提供考生本人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一張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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