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yī)學名詞的統(tǒng)一和規(guī)范化的重要性
隨著醫(yī)學科學的迅速發(fā)展,新名詞不斷產生,加之各地區(qū)、醫(yī)院已形成的一些慣用術語,造成了醫(yī)學術語使用上的混亂。某些科技名詞由于所采用的定名方式或翻譯方法的不同、遣詞用字以及各學科的習慣用法不同,或同一概念的外文術語在不同學科中被譯成不同的中文術語等,使定名亦極不統(tǒng)一,例如,chromatography一詞曾被譯為層析法、彩譜分離、色譜學、色譜技術等10余個術語。對知識傳播和信息交流造成障礙?梢,科學技術的發(fā)展產生了大量的新名詞術語,而名詞的統(tǒng)一和規(guī)范化對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又是必備的。 科學思想的交流依賴于科技語言和所使用的名詞概念,而科技名詞術語正是進行科學技術交流的工具。科技名詞術語的統(tǒng)一和規(guī)范化代表著一個國家科學技術的發(fā)展水平和先進程度。醫(yī)學全在線www.med126.com科技名詞和術語的統(tǒng)一和規(guī)范化對科技信息的傳遞、新學科的開拓、新理論的建立、科技成果的推廣使用、書刊的編輯出版、文獻的編撰檢索,國內外學術交流以及各個學科之間的溝通均有重要意義。計算機技術的推廣應用,對科技名詞術語規(guī)范化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目前,科技名詞術語統(tǒng)一和規(guī)范化已成為科技期刊文獻檢索質量的重要標志。一本科技期刊運用多少規(guī)范化的科技名詞術語成為衡量編刊質量的標志之一[王立名,主編.科學技術期刊編輯教程。北京:人民軍醫(yī)出版社,1995. 52-67]。
因此,編者只有把宣傳使用規(guī)范化的醫(yī)學名詞工作當作義不容辭的責任,并嚴格使用規(guī)范化名詞,才能提高期刊內容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時效性。
二、醫(yī)學科學工作者運用醫(yī)學名詞術語的原則
1986年,中華醫(yī)學會受1985年成立的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現稱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的委托,成立醫(yī)學名詞審定委員會,承擔名詞審定工作,陸續(xù)對不同學科的一些不規(guī)范和不統(tǒng)一的名詞,根據其概念內涵作了修訂,并補充了一些新的名詞。
編輯在編輯加工作者撰寫的論文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嚴格運用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名詞,不應一義多詞或一詞多義。
2.未經審定公布的詞語,可選用中國醫(yī)學科學院醫(yī)學情報研究所最新版《中文醫(yī)學主體詞表(CMeSH)》、《醫(y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及中醫(yī)古籍出版社的《中國中醫(yī)藥學主題詞
表》中的主題詞。
3. 尚無統(tǒng)一譯名的名詞術語,于文內第1次出現時注明原詞或注釋。
4. 中西藥名以最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中國藥典委員會編寫的《中國藥品通用名稱》為準,不得使用商品名。
5. 中醫(yī)名詞術語按GB/T 16751.1-1997《中醫(yī)臨床診療術語疾病部分、癥候部分、治法部分》執(zhí)行,經絡針灸學名詞術語按GB/T 16751.2-1997《經穴部位》和GB/T 16751.3-1997《耳穴名稱與部位》。醫(yī).學.全.在.線網站52667788.cn
6.中藥藥典未收錄者附注拉丁文。
7.冠以外國人名的體征、病名等人名后不加“氏”或“s”,若為單字名,則保留“氏”字。如福氏桿菌、尼氏染色(Nissl’s staining)。
8.名詞術語一般應用全稱,若全稱較長且反復使用,可用縮略語或簡稱,第1次出現時寫出全稱,并加括號寫出簡稱,后文用簡稱。已通用的中文簡稱可用于文題,但在文內仍應寫出全稱,并注簡稱。
9.中國地名以最新公布的行政區(qū)劃名稱為準,外國地名的譯名以新華社公開使用的譯名為準。
10. 復合名詞用半字線連接,如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
11. 英文名詞除專有名詞(國名、地名、姓氏、協(xié)作組、公司、會議等)首字母大寫外,其余均小寫。德文名詞首字母大寫。
三、作者在使用醫(yī)學名詞術語時的常見問題
在編輯加工過程中經常遇到的有關名詞、術語非規(guī)范化,非標準化使用的問題歸納如下:
1.未應用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名詞:例如:光密度(OD)應該為吸光度(A, absorbance)。腦功能輕微失調、兒童多動癥和注意缺陷障礙應統(tǒng)稱為注意缺陷障礙(伴多動)(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環(huán)孢菌素”,應改為“環(huán)孢素(cyclosporine)”;“多聚酶鏈反應”應為“聚合酶鏈反應(PCR,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腦梗塞”根據其病理情況應改為“腦梗死”(cerebral infarction);“遺傳易感性”應改為“遺傳易患性”(hereditary susceptibility) ;“機能”應為“功能”(function);“球麻痹”應為“延髓性麻痹”(bulbar paralysis, bulbar palsy);“冷凍蝕刻”應為“冰凍蝕刻”( freeze-etching); “顱神經應為“腦神經”(cranial nerves);“中風”應為“卒中”( stroke);“紅血球”應為“紅細胞”(erythrocyte) ,“剖腹產術”(含義不科學)應改為“剖宮產術”(cesarean section)。
2.隨便應用臨床口頭簡稱,如“甲亢”應稱為“甲狀腺功能亢進”;“風心病醫(yī).學.全.在.線52667788.cn”應為“風濕性心臟病”,“腎衰”應為“腎功能衰竭”。此外,谷丙轉氨酶(GPT)已正名為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谷草轉氨酶(GOT)已正名為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P)。
3.外文譯名不規(guī)范,醫(yī)學領域中,有許多以人名命名的疾病名稱,用以紀念、表彰該疾病的發(fā)現者和(或)描述者。目前,翻譯外國人姓名時,讀音以其所在國家的習慣為準(名從主人)。例如,曾稱之為“格林巴利綜合征”的Guillain-Barré syndrome,經審定,批準改為“吉蘭-巴雷綜合征”;“杜氏肌營養(yǎng)不良”應改為“迪謝內肌營養(yǎng)不良”(Duchenne muscular dystrophy),以法國醫(yī)學家Meniere命名的病,原譯為“美尼爾病”,現譯為“梅尼埃病”;“Crohn diseases”過去譯作“克隆病”,為避免與“clone(克隆)”相區(qū)別,現定為“克羅恩病”。此外,對其他一些病名亦作了修改,如“巴彬斯基征”改為”巴賓斯基征”( Babinski sign); “克尼格征”改稱“凱爾尼格征”(Kernig sign);“貝羅病”改為“巴洛病”(Balo disease)。另外,大多數作者在用外國人名時,加“氏”字,如阿爾茨海默氏病(Alzheimer’s disease);霍夫曼氏征(Hoffmann’s sign)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