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意見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廳局、省屬本科院校人事(職改)部門:
為認真做好2013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事業(yè)單位的職稱申報
2013年度事業(yè)單位的職稱申報,原則上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對空缺崗位(專業(yè))差額申報,已完成崗位設置且有空缺崗位的單位方可進行職稱申報。
1、各市州、省直各廳局、省屬本科院校匯總、核對所屬單位(含中學)崗位空缺和職稱評審職數申報情況,填寫《2013年度事業(yè)單位高級職稱評審職數申報核準匯總表》(附件1)及《2013年度事業(yè)單位政工專業(yè)高級職稱評審職數申報核準表》(附件2)報省職改辦。
2、已完成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無空缺崗位的事業(yè)單位,原則上不得申報。但以下情況可由單位提交專項報告經市州、省直廳局、省屬本科院校同意后報省職改辦醫(yī).學.全.在.線52667788.cn。
(1)國家或省重大科研專項、重點學科、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等急需緊缺人才,確實需要申報的,由所在單位(中學除外)提交專項報告并填寫《2013年度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評審職數申報核準表》(附件3)、《2013年度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人才申報高級職稱花名冊》(附件4)。
(2)按照“退多補少”的原則,單位可根據現在崗在聘2014年底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數,提交專項報告并填寫《2013年度事業(yè)單位“退多補少”高級職稱評審職數申報核準表》(附件5)、《事業(yè)單位2014年底前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退休人員花名冊》(附件6)。
3、根據省職改辦核準的各系列年度職稱評審總職數,單位自行確定申報崗位(專業(yè)),并按照“對崗申報”的原則,在符合本崗位(專業(yè))申報條件的人員中原則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組織差額推薦。
各市州、省直各廳局、省屬本科院校根據所屬單位各系列的專業(yè)申報情況,填寫《2013年度事業(yè)單位 系列(專業(yè))高級職稱評審職數申報專業(yè)備案表》(附件7)報省職改辦備案。
4、凡被單位聘用,且已納入該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范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均由所在單位申報職稱,不得通過其他單位或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申報。
凡被單位聘用,但未納入該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范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已進行人事代理的,由縣及縣以上政府人社部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負責職稱申報;未進行人事代理的,須到縣及縣以上政府人社部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進行人事代理后再申報。申報時須提供由聘用單位出具的受聘者未納入崗位設置管理范圍的證明。
(二)非事業(yè)單位的職稱申報
1、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非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改制成國有企業(yè)的科研院所等)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職稱按原辦法執(zhí)行。
2、民辦教育機構、非公企業(yè)人員、國有企業(yè)臨時聘用人員和社會流動人員等,已進行人事代理的,由縣及縣以上政府人社部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負責職稱申報;未進行人事代理的,須到縣及縣以上政府人社部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進行人事代理后再申報。
(三)有關博士、博士后人員的職稱申報
在國內取得博士學位后,赴國(境)外從事2年以上專業(yè)技術工作,回(來)湘仍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高級職稱,不受資歷、原有無職稱和外語成績限制,可比照我省同類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條件執(zhí)行。其在國內外取得的工作業(yè)績與成果一并視為專業(yè)技術業(yè)績。
博士后人員經考核合格出站后,可申報副高級職稱醫(yī).學.全.在.線52667788.cn。
二、材料要求
(一)個人在填報《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表》時應明確到具體單位。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在錄入“湖南職稱與專家管理系統”時,須在所有代理參評對象的“工作單位”欄內加注“(××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人事代理)”。
(二)各市州、省直各廳局、省屬本科院校應將由“湖南職稱與專家管理系統”生成的《申報2013年度 系列(專業(yè))評委會高級職稱參評人員花名冊》,按事業(yè)單位和非事業(yè)單位予以區(qū)分,并在表頭標注后,于提交申報材料當天分別報省職改辦、各系列(專業(yè))職改辦。同時,將參評人員數據包光盤送交各系列(專業(yè))職改辦。
(三)縣(市、區(qū))職改辦、市州職改辦、省直各廳局、省屬本科院校要對職稱評審材料嚴格把關,須逐一審核原件,并在對應的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簽署審核人姓名。原件審核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責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