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凝血項目、電解質項目、肝功及多數血液酶類生化項目——應盡快送檢,在2小時內檢驗。
(2) 血常規(guī)項目——應在4小時內完成檢驗。
(3) 血培養(yǎng)項目——應在采血后盡快放入35℃培養(yǎng)箱中,超過2小時可能降低微生物培養(yǎng)的陽性率。
(4) 多數抗原-抗體檢測項目——全血室溫(4℃為佳)可保存24小時,或分離血清-20℃保存。
(5) 在環(huán)境溫度超過30℃的條件下,所有標本都應盡快送往檢驗科。
如果早晨抽血時間太早,至送檢時標本已室溫放置超過2小時,標本會因細胞代謝、溶血、蒸發(fā)等原因造成許多項目的結果偏差,如:鉀、乳酸脫氫酶、谷丙轉氨酶、谷草轉氨酶、血紅蛋白、酸性磷酸酶等升高,鈉、血糖等降低。
因此檢驗科建議:住院病房早晨抽血時間應控制在7:00以后,標本應在8:00左右送至檢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