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1.四肢長管骨骨干橫折或短斜折,手法復位、外固定失敗或其它原因不能行手法復位、外固定者。
2.全身多發(fā)性骨折或一骨多處骨折,全部用手法復位、外固定處理有困難者,可考慮對1~2處手法復位困難或外固定不易維持對位的骨折,施行鋼板螺釘內(nèi)固定術。
3.骨折畸形愈合或不愈合需施行手術治療時(如切骨矯形、骨移植等),多需同時應用鋼板作內(nèi)固定,以恢復骨支架。
4.骨畸形切骨矯正術(如股骨轉子下切骨術或股、肱骨髁上切骨術)后,可用預制的成角鋼板或加壓成角鋼板(如髁鋼板等)固定。
5.某些長斜形、螺旋形、蝶形粉碎性骨折亦可用加壓螺釘及平衡鋼板固定,可有效地抵消扭轉、剪刀和彎曲應力。
6.干骺端粉碎性骨折或缺損,為保護移植骨及碎骨片,以防壓縮,用支柱鋼板固定,可起到架橋作用,保證植骨愈合[圖1]。
圖1 鋼板螺釘內(nèi)固定術適應證 |
[術前準備]
1.鋼板要求 鋼板的橫斷面應呈弧形,與圓形骨面可密切貼合,鋼板孔應有傾斜的凹陷部,使半沉頭式的螺釘頭可以相應嵌入,增加固定效果,并可減少螺釘頭突出而引起疼痛[圖2]。
⑴鋼板的橫斷面呈弧形,孔有斜面 |
⑵正確的鋼板、螺釘固定 |
圖2 鋼板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