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業(yè)獸醫(yī)開考200個必考知識點必須知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調整的動物疫病有:禽霍亂、雞白痢、禽結核病、雞新 城疫等;不包含白肌病。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七條動物疫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yī)主管部門認定.
3. 動物飼養(yǎng)場、養(yǎng)殖小區(qū)選址應當符合下列條件: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屠宰 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500米以上;距離種畜禽場1000米以上;距離動物診療場所200米以上;動物飼養(yǎng)場(養(yǎng)殖小區(qū))之間距離不少于500米;距離動物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3000米以上;距離城鎮(zhèn)居民區(qū)、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區(qū)域及公路、鐵路等主要交通干線500米以上。
4. 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引進的乳用、種用動物到達輸入地后,在所在地動物衛(wèi)生 監(jiān)督機構的監(jiān)督下,應當在隔離場或飼養(yǎng)場(養(yǎng)殖小區(qū))內的隔離舍進行隔離觀察,醫(yī)學全在線52667788.cn大中型動物隔離期為45天,小型動物隔離期為30天。
5. 所稱動物診療,是指動物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和動物絕育手術等經營性活動。不包 括人工授精。
6.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應當堅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及時發(fā)現(xiàn),快速反應,嚴格處理,減少損失。不包括強制免疫。
7. 我國將突發(fā)重大動物疫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
8. 在我國已經消滅的疫病有:牛瘟、牛肺疫、馬鼻疽、馬傳染性貧血等;我國尚未發(fā)生的病有:瘋牛病、非洲豬瘟等。
9. 劣獸藥:(一)成分含量不符合獸藥國家標準或者不標明有效成分的;(二)不標明或者 更改有效期或者超過有效期的;(三)不標明或者更改產品批號的;(四)其他不符合獸藥國家標準,但不屬于假獸藥的。
10. 假獸藥:(一)以非獸藥冒充獸藥或者以他種獸藥冒充此種獸藥的;(二)獸藥所含成分 的種類、名稱與獸藥國家標準不符合的。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獸藥處理:(一)國務院獸醫(yī)行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應當經審查批準而未經審查批準即生產、進口的,或者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應當經抽查檢驗、審查核對而未經抽查檢驗、審查核對即銷售、進口的;(三)變質的;(四)被污染的;(五)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guī)定范圍的。
12. 《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規(guī)定的獸藥質量管理檔案包括: 質量管理檔案應當包括:(一) 人員檔案、培訓檔案、設備設施檔案、供貨商質量評估檔案、產品質量檔案;(二)開具的處方、進貨及銷售憑證;(三)購銷記錄及本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其他記錄。質量管理檔案不得涂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購銷等記錄和憑證應當保存至產品有效期后一年。不包括:動物診療病歷檔案。
13. 獸用生物制品是應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蟲、生物毒素或生物組織及代謝產 物為原材料,采用生物學、分子生物學或生物化學等相關技術制成的,用于動物傳染病和其他有關疾病的預防、診斷和治療的生物制劑。包括疫(菌)苗、毒素、類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抗原、抗體、微生態(tài)制劑、高免卵黃等。不包括:抗生素。
14. 獸藥的標簽或者說明書,應當以中文注明獸藥的通用名稱、成分及其含量、規(guī)格、生產 企業(yè)、產品批準文號(進口獸藥注冊證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醫(yī).學.全.在線.網.站.提供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休藥期、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運輸貯存保管條件及其他應當說明的內容。不包含:銷售企業(yè)信息。
15. 我國根據(jù)病原微生物的傳染性、感染后對個體或群體的危害程度,將病原微生物分為: 四類。
16. 盛裝動物病原微生物菌種凍干樣本主容器的膠塞玻璃瓶必須采用的封口方法為:金屬封口。
17. 關節(jié)中分泌滑液的部位是:滑膜層。
18. 組成腹股溝管的肌肉是:腹內斜肌與腹外斜肌。
19. 給馬釘蹄鐵的標志位置是:蹄白線。
20. 固有鼻腔呼吸區(qū)黏膜上皮類型是:假復層纖毛柱狀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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