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
處方來(lái)源 | 《普濟(jì)方》卷十九引《護(hù)命》。
|
藥物組成 | |
加減 | |
功效 | 去火毒。
|
主治 | 一切男子、女人腎病傳心,心受勞氣,五心煩躁,唇口干焦,精神不足,恍惚健忘,少喜多嗔,口無(wú)滋味,小便忽赤忽白,忽多忽少。
|
制備方法 | 上為細(xì)末。
|
用法用量 | 每服1錢(qián),水1盞,煎取8分,去滓,食后服。宜先吃去腎邪方,漸吃清心臟解邪氣藥。若病證已傳在心,即宜服此方。
|
用藥禁忌 | |
臨床應(yīng)用 | |
藥理作用 | |
各家論述 | |
備注 | 須是大腑熱,脈氣數(shù),有骨力,方可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