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磺胺嘧啶銀乳膏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ULFADIAZINE SILVER CREAM |
拼音名 | HUANG'AN MIDINGYIN RUGAO |
藥品類別 | 外科用藥及消殺用藥 |
性狀 | 本品為乳劑型基質的白色乳膏。 |
藥理毒理 | 磺胺類抗菌藥,具有磺胺嘧啶和銀鹽兩者的作用,有廣
譜的抗微生物活性,對多數(shù)革蘭陽性菌、革蘭陰性菌、酵母
菌和其他真菌均有良好抗菌作用。且不為對氨基苯甲酸所拮
抗,所含銀鹽具收斂作用,使創(chuàng)面干燥、結痂和早期愈合。 |
藥代動力學 | 當本品與創(chuàng)面滲出液接觸時緩慢代謝,部分藥物可自局
部吸收入血,一般吸收量低于給藥量的l/10,磺胺嘧啶血藥
濃度約可達10~20mg/L,當創(chuàng)面廣泛,用藥量大時,吸收
增加,血藥濃度可更高。一般情況下本品中銀的吸收量不超
過其含量的1%。本品對壞死組織的穿透性較差。 |
適應癥 | 本品用于預防或治療Ⅱ、Ⅲ度燒傷繼發(fā)創(chuàng)面感染,包括
對該藥呈現(xiàn)敏感的腸桿菌科細菌、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
萄球菌、腸球菌屬,念珠菌等真菌所致者。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直接以乳膏涂敷創(chuàng)面,約1.5mm厚度,也可以混
懸劑制成油紗布敷用,l~2天換藥1次。 |
不良反應 | 局部有輕微刺激性,偶可發(fā)生短暫性疼痛。本品自局部
吸收后可發(fā)生各種不良反應,與磺胺藥全身應用時相同,包
括: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xiàn)為藥疹,嚴重者可發(fā)生滲
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等;
也有表現(xiàn)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jié)及肌肉疼痛、發(fā)熱等血
清病樣反應。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癥、血小板減少癥及再生障礙
性貧血。患者可表現(xiàn)為咽痛、發(fā)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
酶患者應用磺胺藥后易發(fā)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
見。
4.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核黃疸。由于磺胺藥與膽紅素
競爭蛋白結合部位?芍掠坞x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
完善,故較易發(fā)生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fā)生核
黃疸。
5.肝臟損害。可發(fā)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fā)生
急性肝壞死。
6.腎臟損害?砂l(fā)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
發(fā)生間質性腎炎或腎管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7.惡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
癥狀輕微,不影響繼續(xù)用藥。偶有患者發(fā)生艱難梭菌腸炎,
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fā)生。
9.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毒性反應偶可發(fā)生,表現(xiàn)為精神錯亂、
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現(xiàn)均需立即停
藥。 |
禁忌癥 | 1.對磺胺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小于2個月以下嬰兒禁用;
4.肝、腎功能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項 |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項同磺胺嘧啶全身應
用。
1.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血卟
啉癥、失水、休克、愛滋病和老年患者。
2.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xiàn)過敏的患者對其他
磺胺藥可能過敏。
3.對呋塞米、砜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抑
制藥呈現(xiàn)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4.應用本品期間多飲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結晶尿的
發(fā)生,必要時亦可服藥堿化尿液。
5.治療中須注意檢查:
(1)全血象檢查,對接受較長療程的患者尤為重要。
(2)治療中定期尿液檢查以發(fā)現(xiàn)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
可能發(fā)生的結晶尿。
(3)肝、腎功能檢查。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1.本品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nèi),動物實驗發(fā)現(xiàn)有
致畸作用。人類研究缺乏充足資料,孕婦宜避免應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
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乳兒產(chǎn)生影響。本品在葡萄
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的應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
發(fā)生的可能。鑒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婦女不宜應用本品。 |
兒童用藥 | 由于磺胺藥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
而新生兒的乙酰轉移酶系統(tǒng)未發(fā)育完善,磺胺游離血濃度增
高,以致增加了核黃疸發(fā)生的危險性,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
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的應用屬禁忌。 |
老年患者用藥 | 老年患者應用磺胺藥發(fā)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
嚴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減少等是老年人嚴重不良反應
中常見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應用,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
弊后決定。 |
藥物相互作用 |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藥物相互作用同磺胺嘧啶全
身應用。
1.與尿堿化藥合用時可增強本品在堿性尿中的溶解度,
使排泄增多。
2.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合用,對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
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也不宜與含對氨苯甲;木
麻藥如普魯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與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
和硫噴妥鈉合用時,上述藥物需調整劑量,因本品可取代這
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
延長或毒性發(fā)生。
4.與骨髓抑制藥合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潛在的毒副
作用。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同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fā)生的
毒性反應。
5.與避孕藥(雌激素類)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的可
靠性減小,并增加經(jīng)期外出血的機會。
6.與溶栓藥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
7.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fā)生率的增高。
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進行
嚴密的監(jiān)測。
8.與光敏感藥物合用時可能發(fā)生不敏感的相互作用。
9.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
解產(chǎn)生甲醛,后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發(fā)生結晶
尿的危險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兩者合用
時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
12.因本品有可能干擾青霉素類藥物的殺菌作用,最好
避免與此類藥物同時應用。
13.磺吡酮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本品自腎小管的分泌,
其血藥濃度升高而持久或產(chǎn)生毒性,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
或應用其治療后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 |
藥物過量 | 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ml,如超過此濃度,不良
反應發(fā)生率增高,毒性增強。 |
貯藏 | 密閉,在涼處避光保存。 |
包裝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