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肢血管損傷的治療目的,首先是通過及時止血,糾正休克,挽救傷員的生命;同時力爭恢復肢體血循環(huán),完善處理好血管傷及其合并傷,以保全肢體,減少殘疾。
一、急救止血
四肢血管傷大多可用加壓包扎止血。對股動脈、腘動脈和肱動脈引起的大出血,不能用加壓包扎止血時,應立即使用止血帶。但應注意正確使用止血帶,掌握好止血帶使用的適應證、上止血帶的部位、時間和松緊度。若止血帶使用不當,可帶來嚴重并發(fā)癥,以致肢體壞死、腎功能衰竭,甚至死亡。對無修復血管條件而需長途后送者,可先作初步清創(chuàng)、結扎血管斷端,縫合皮膚,不上止血帶,迅速后送到有修復血管條件的醫(yī)院處理。這樣可減少感染機會,防止出血和長時間使用止血帶的不良后果。
二、血管傷的清創(chuàng)術
及時完善的清創(chuàng)術,是預防感染和成功地修復組織的基礎。應爭取6~8小時內盡快地做好清創(chuàng)術,去除污染、異物、失活及壞死組織,以防感染。如清創(chuàng)不徹底,即使血管修復完善,亦可因傷口感染或組織壞死,使血管外露、感染、出血而導致失敗。對損傷的血管斷端,如為火器傷,因實際損傷比肉眼所見范圍大,應在肉眼觀察到損傷部位以外,再切除3毫米,以防修復后因清創(chuàng)不徹底造成血栓形成。
三、血管損傷的修復
四肢動脈損傷的修復,不論完全或大部分斷裂,或挫傷后栓塞,均以切除損傷部分,進行對端吻合效果為最好。如缺損過大,不能作對端吻合時,應采用自體靜脈移植修復,如四肢動脈銳器傷不超過周徑1/2,可作局部縫合。對大靜脈如髂外靜脈、股靜脈和腘靜脈傷,條件允許時應在修復動脈的同時,予以修復,以免血液回流不足,肢體腫脹,肌肉壞死而最終導致截肢。
。ㄒ)血管部分損傷縫合術(圖3-169)
圖3-169 血管部分損傷縫合法
先用無創(chuàng)傷性動脈夾夾住血管損傷部分的兩端,以阻斷血流,用肝素溶液沖洗管腔,去除凝血塊,剪除血管裂口緣的外膜,然后用人發(fā)或6-0尼龍線將裂口作間斷或連續(xù)縫合,以橫行縫合為好。縫合時應注意防止縫合處狹窄和栓塞。
對火器性血管部分斷裂傷,因創(chuàng)傷范圍大,污染重,血管本身也要徹底清創(chuàng),因此不可作局部縫合修補術,而應切除傷段動脈后作對端吻合術或自體靜脈移植術。
。ǘ)血管對端吻合術(圖3-170)
圖3-170 血管對端吻合術
傷口及血管作好清創(chuàng)后,用小動脈夾夾住損傷血管的兩斷端,剪除血管端的外膜,用肝素溶液(125毫克加于200毫升生理鹽水中),或用3%枸椽酸鈉溶液沖洗斷端血管腔去除血栓,并不時沖洗,防止血栓形成,保持血管濕潤,吻合前要做好估計,縫合處不可有張力,以免損壞組織或縫線崩斷,吻合時屈曲關節(jié)可減少張力。對腕部、踝部以上直徑大于2.5mm的血管,可采用三褥式或二褥式定點加連續(xù)縫合法,細小血管可用簡單間斷縫合法。
完成血管吻合術及止血后,應用健康的組織,最好是鄰近的肌肉復蓋,不可使血管外露,以防感染和疤痕包埋。對戰(zhàn)傷或感染危險較大的傷口,在血管縫合及用肌肉復蓋后,定點縫合或不縫合皮膚,保持引流,傷口留待延期縫合或植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