趺陽脈微弦。法當腹?jié)M。
按此條證。寒氣壅閉。即大黃附子湯所主。宜稱之實。而言為虛寒者。虛。猶虛煩之虛。非虛衰之虛。蓋指無形之寒氣。對水飲結聚有形之寒而言也。(虛煩義。宜參傷寒論述義。梔子豉湯條。)又程氏注稍不了。
病者腹?jié)M。按之不痛為虛。
按四十八難曰。癢者為虛。痛者為實。外痛內快。為外實內虛。內痛外快。為內實外虛。楊玄操注曰。輕手按之則痛。為外實。病淺故也。重手按之則快。為內虛。病深故也。重手按之則痛。為內實。病深故也。輕手按之則快。為外虛。病淺故也。凡人病按之則痛者。皆為實。按之則快者。皆為虛也。難經(jīng)本為有痛立言。而玄操注。亦與此條相發(fā)。
又按陽明篇曰。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可與小柴胡湯。其意正與本條互發(fā)。以見證雖似可下。其白苔者。邪未結實。黃苔者。始為熱實。乃黑苔之為實?梢灾病G掖藯l。示以按腹知虛實。以驗舌辨寒熱。而后宜議攻下矣。要之診察之大法。莫不可從此條而擴充焉。
病者痿黃。(www.med126.com脈經(jīng)。胸中。作胃中。利上。有下字。)
寸口脈弦者。(巢源。作寸口脈雙弦。則脅下拘急。其人澀澀而寒。)
夫中寒家喜欠。
按中字。金鑒為平聲讀。其他諸注。皆為去聲讀。蓋此中寒家。言素稟陰臟。動易感寒者。然則二說并存為佳。
又程氏謂寒郁于肺經(jīng)而為熱者。似欠穩(wěn)當。靈口問篇曰。陽引而上。陰引而下。陰陽相引。故數(shù)欠。又曰。陽氣和利。滿于心出于鼻。故為嚏。辨脈法曰?蜌鈨热。嚏而出之。
病腹?jié)M。發(fā)熱十日。(本草濃樸條。圖經(jīng)引云。又濃樸七物湯。主腹痛脹滿。按此與千金同誤。)
按金鑒曰。飲食如故。胃熱能消谷也。存考。
濃樸七物湯方(圖經(jīng)引。枳實上。有大字。桂枝之枝字無。)
附子粳米湯方
按弟子村田精一曰。此方。與白虎湯。及加人參加桂二湯。桃花湯。并用粳米。而其煮法。不云至幾升。蓋是以米熟為度。不必期至幾升者。恐非有脫文。濃樸麻黃湯。煮小麥熟去滓。亦是一轍。此可以備一說。仍存之。
圣惠。治寒疝心痛如刺。繞臍腹中盡痛。白汗出。氣欲絕方。
濃樸三物湯方(本草濃樸條。圖經(jīng)云。張仲景治雜病。濃樸三物湯。主腹脹脈數(shù)。濃樸半斤。方后。有腹中轉動。更服。不動勿服十字。)
腹?jié)M不減。
傷寒補亡論曰。減不足言者。言不甚減也。論言。太陽發(fā)汗不徹。不足言。與此同意。俗語所謂不濟事者。是也。
心胸中大寒痛。
按出見有頭足上下。句上。上聲。下。去聲。尤氏以出見有頭足。為陰凝成象。腹中蟲物。乘之而動。謂蜀椒干姜。
溫中下蟲。誤甚。
大建中湯方(蜀椒去汗。類聚。無去字。)
按此條證。固屬寒實。故大黃附辛。相合成劑。性味融和。自為溫利之用。如附子瀉心湯。則其證表寒里熱。
故別煮附子。而功則各奏。故同是附子大黃并用。而立方之趣。迥乎不均。徐氏說未確切。蓋溫利之劑實以桂枝加大黃湯。及此湯為祖。而溫脾等諸湯。皆莫不胚胎于此二方矣。
赤丸方
按本草。丹砂黑字云。作末名真朱。
寒疝繞臍痛。(沉緊。類聚。亦作沉弦。)
按素問經(jīng)脈別論。真虛 心。厥氣留薄。發(fā)為白汗。(陰陽別論。魄汗。輯義誤寫作白汗。又生氣通天論。魄汗未盡。魄白音通。)
烏頭煎方(宋本外臺熬。作炮。無去皮字。白蜜二斤。方后。上以水三升。煮烏頭取二升。去烏頭內蜜。
煎令水氣盡云云。不可一日再服。作日止一服。不可再也。)
按程氏曰。治下焦之藥味不宜多。多則氣不專。此言。本于至真要大論。補下治下制以急之說。殆不免拘泥。
又按陶氏本草序例曰。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準一枚。千金方。治風歷節(jié)。防己湯方后曰。凡用烏頭。
皆去皮。熬令黑。乃堪用。不然至毒人。宜慎之。據(jù)此。宋本外臺。不必是。其不 咀。豈嫌熟爛相和乎。
本草。圖經(jīng)云。崔氏。治寒疝心腹脅引痛。諸藥不可近者。蜜煎烏頭主之。以烏頭五枚大者。去芒角及皮。四破。
以白蜜一斤。煎令透潤。取出焙干。搗篩。又以熟蜜丸。冷鹽湯吞下二十丸如梧子。永除。又法。用煎烏頭蜜汁。以桂枝湯五合解之。飲三合。不知加五合。其知者如醉。以為中病。
寒疝腹中痛。逆泠手足不仁。
按烏頭煎證。寒氣專盛于里。此條證。表里俱寒壅。是所以有須于桂枝。灸刺諸藥不能治。是言病勢之劇。套法不能得治。不言灸刺諸藥之誤措。徐氏以為是或攻其內;蚬ネ狻P皻鉅恐撇环。似欠穩(wěn)貼。(輯義徐注。為陽所客?妥。宜作容字。)
烏頭桂枝湯方(宋本外臺。秋烏頭。實中大者。十枚。去皮。生用。一方五枚。)
按此方證。最屬急劇。治以單捷為妙。桂枝湯。外臺引。作單桂汁。蓋仲景舊面。其出五味方者。疑后人誤據(jù)千金烏頭湯(詳出后。)所私攙。注家皆仍原文為說。覺未當。(周氏意似單桂汁。然語意不了。且其解欠妥。仍不錄。又按外臺。于此方后。注云范汪方同。今檢宋本。大書作范汪方云。而直接桂枝湯。仍知其舉桂枝湯者。是范汪方文。而非出仲景也。)
圣惠。治寒疝腹中痛。手足逆冷。身體疼痛。針灸諸藥。所不能任者。宜服烏頭散方。川烏頭。(大者十枚。)
枝枝(二兩) 上件藥。搗細羅為散。每服二錢。以水一中盞。入生姜半分。煎至五分。次入蜜半合。更煎三兩沸令熟。每以食前和滓。溫服之。
圣濟。治心腹卒脹痛。桂心丸。桂二兩。烏頭一兩。為末。煉蜜和丸。
其脈數(shù)而緊乃弦。
按魏氏以此條脈。為寒疝寒熱雜合之候。其說似精。猶不如尤氏以為寒疝陰盛之為優(yōu)。然此條。該寒實諸證而為結。蓋不特言寒疝也。
附方
外臺。烏頭湯。
按此方。千金外臺所載。并與前方文有異。蓋本是別方。林億等以前有五味方。省之不錄也。今從外臺拈出于下。曰。烏頭(十五枚。炮。按千金云。要略。五枚。) 芍藥(四兩。)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枚擘) 生姜(一斤○按千金。作老姜。) 桂心(六兩) 上六味切。以水七升。煮五味。取三升。去滓。別取烏頭。去皮四破。蜜二升。微火煎令減五六合。內湯中兩三沸。去滓。服一合。日三。間食。 人三合。以如醉狀為知。不知漸增。忌海藻菘菜豬肉冷水生蔥。深師同。
外臺。柴胡桂枝湯(宋本外臺。作療寒疝腹中痛者。)
醫(yī)心方。范汪方。治寒疝腹中痛。小柴胡湯。(即原方。)
外臺。走馬湯。
肘后。若唯腹大。動搖水聲。皮膚黑。名曰水蟲。巴豆九十枚。去皮心。杏仁六十枚。去皮尖。并熬令黃。搗和之。服如小豆大一枚。以水下為度。勿飲酒佳。
圣惠。治干霍亂。不吐不利。煩悶不知所為方。巴豆(一枚。去皮心。)上以熟水研服之。當快利三兩行。即以漿水粥止。立定。
〔余述〕按本篇先敘腹?jié)M如痛者為實條。濃樸七物湯。濃樸三物湯。大柴胡湯。大承氣湯四條。此其屬熱實者也。如52667788.cn/sanji/首條。與腹?jié)M時減復如故條。此其屬寒實者也。次敘寒疝。如腹痛脈弦而緊條。與大烏頭煎。當歸生姜羊肉湯。烏頭桂枝湯條。皆以寒疝目之矣。如瘦人繞臍痛。與附子粳米湯。大建中湯條。亦是寒疝已。其他諸條。
如寸口脈弦者。即脅下拘急而痛。與大黃附子湯證。即虛寒從下上。此寒氣聚著 脅者也。如病者痿黃證。其位雖異。亦是寒實也。如中寒家二條。即素稟陰臟。外寒易觸者也。蓋此三等。既非腹?jié)M。亦不寒疝。但以其屬寒。仍牽聯(lián)及之。且以與腹?jié)M寒疝;ハ喟l(fā)明者已。其脈數(shù)而緊一條。即系寒實諸證之診。以為總結矣。然則二十條者。
學人宜區(qū)類而看。如前注家。往往湊合為說。殆不免強會也。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故下。原本。有知字。宜補。)傷寒纘論曰。所謂亦微而澀。亦字從上貫下。
言浮大而按之略澀。非澀弱無力之謂。見浮大中。按之略澀。方可用大承氣下之。設純見微澀。按之不實。乃屬胃氣虛寒。冷食停滯之候。又當從枳實理中。助胃消導之藥矣。豈復為大承氣證乎!鸢创苏f似精。然尺中既微。何能兼大。故張氏于微脈。則略而不論。殊屬模糊。但其云澀非澀弱無力之謂者。是矣。然則微。亦沉滯不起之微。
非微弱之謂也。
下利不欲食者(俞本。趙本。欲。作飲。誤。)
宿食在上脘。當吐之。〔周〕食既云宿。決非上脘。既非上脘。何以用吐。今言上脘。又言宿食。則必有痰載物。不使得下。則為喘為滿。不言具見。故一吐而痰與食俱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