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針比螺釘細,損傷小,占位少,小塊骨折的固定及需要穿過骨骺時,用鋼針固定較好,針尾可露于皮外或埋于皮下,取針簡單;但其缺點是針體圓滑,沒有螺紋,固定力不及螺釘。因此,只用于兒童及下列情況[圖1]。
圖1 鋼針內固定適應證 |
1.骨折片較小的髁、踝、莖突骨折。
2.不穩(wěn)定性干骺端骨折、骨骺骨折或骨骺分離,外固定不能保持復位者。
3.多發(fā)性短管骨(如指、掌、趾、跖骨等)的橫斷折、短斜折或在8~12小時以內的開放性骨折,手法復位外固定有困難者。
[術前準備]
根據(jù)骨折情況,選擇長短、粗細不同的不銹鋼針,準備手搖鉆、剪針鉗(或鋼絲鉗)、小錘等器械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