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如前所述,桂枝和芍藥的使用前提正治預期和作用特點,是調和而非增損。
傳統(tǒng)認為桂枝補陽的一個未被引起重視的原因,可能就是芍藥之用為營陰外泄,需要補充汗源之說。但
自汗出者,為何就是營陰外泄?桂枝湯證有口渴欲飲等陰分不足之見證否?即便到了漏汗不止的桂枝湯加
附子湯證,傷寒論治也沒有加補陰補津液藥物,可見一般。如果如傳統(tǒng)認為的那樣丟失的是營陰,則必然導致陰虛證,或者同時在損失陽氣。那得病之初就是陰陽兩虛證了。事實顯然不是。調和而非增損,既是桂枝芍藥使用 的前提條件也是正治愈病邪去正安的基本要求。會不會出現陰陽得調和,整體陰陽出現同增通損的現象?打個簡單的比方,和睦夫妻也有失和失調的時候,每次有效溝通關系調和后,感情基礎是否會更加堅實?當然前提是依然和睦,而且引起失和的原因也不能是不可調和的原則性問題。因為已經不適合調和的辦法來解決了。此是后話,暫不先表。
傷寒言桂枝湯證衛(wèi)強而營弱。衛(wèi)強是是指衛(wèi)陽浮越不循常道因浮因郁
積聚而見多。假令桂枝解肌祛風消除病邪收斂通散浮陽使衛(wèi)陽復位,則所謂衛(wèi)強則消失,這是病理性衛(wèi)強而不是正常衛(wèi)氣之增強。桂枝的作用結果看似損掉了這部分衛(wèi)陽,但實質是把這部分衛(wèi)陽搬回到原來應該和營陰相隨行周流的位置。正常衛(wèi)陽依賴于整體正陽,桂枝不得傷正陽,當然不得傷正常衛(wèi)陽。同理自汗出者,也非營陰外泄,內經仍歸咎于傷于風衛(wèi)氣不循常道所致。芍藥之用亦不得對整體陰陽盛衰有明顯影響,當然不用作補充營陰。所以也不存在芍藥為營陰外泄而設之理。因為不存在明顯的陰虛,所以不需要補陰。
衛(wèi)陽衛(wèi)外,并對營陰產生溫煦作用。若衛(wèi)陽浮越,離開本位,則就減弱或失去這種溫煦作用,必然導致營陰功能的減弱。營陰性本偏于安靜,凝滯,趨下,易于沉結。正常情況下必須得到衛(wèi)陽得溫煦才能與其相隨行周流。陽加之陰謂之汗,今營陰所得之溫煦大大減少,無陽之加陰何以成汗?桂枝湯證的自汗出與營陰沒有明顯的因果關系。
傷寒之用桂枝芍藥,當為
肉桂和
赤芍。下文所言桂枝與肉桂同,芍藥即赤芍,不再一一說明。
桂枝辛溫散收,芍藥酸涼散斂。
從散的角度看,桂枝辛溫散,赤芍酸涼散,一散陽郁,桂枝
甘草湯是也,一散陰結,桂枝去桂加
茯苓白術湯是也,
芍藥甘草湯亦是也。且都能出入營血分。從收的角度看,桂枝能收不下之浮陽,桂枝甘
草龍骨
牡蠣湯是也(后世亦有肉桂引火歸元之說),赤芍酸能斂不起之沉陰,小建中是也。此能散能收之藥性特點暗合人體陰陽升降之機。
陽趨上,上極而能下,陰趨下,下極而能上。陽不上則郁,上而不下則浮。陰不下則結,下而不上則沉。陽在下不上則清陽下陷,陰在上不下則濁音陰不降。此與陰陽相離不相守之陰陽營衛(wèi)脾胃失和可以互為因果。治之總屬調和,或用桂枝原方,或隨證增損藥物以治。
從桂枝湯及其加減方來看,整體失和,上下兼顧,則桂芍同用,同用基礎上還兼上或下的不同見證,則或加桂或加芍,或去桂或去芍,各隨證以治。如不同用,則上以留桂為主,下以留芍為主。
轉錄一段
蘿卜網友的:
【桂枝湯之曹穎甫版】桂枝能活“動脈”之血,芍藥能活“靜脈”之血。動脈之血由心臟放射,外達于毛細血管,桂枝助之發(fā)散,為陽;靜脈之血由毛細血管收回,內歸于心臟,芍藥助之收斂,為陰。收斂之后,繼以發(fā)散,發(fā)散之極,轉又收斂。二者互為起訖,如環(huán)無端,是故收斂并無停滯之意,發(fā)散更非不復之謂。
收斂之后,繼以發(fā)散,發(fā)散之極,轉又收斂。二者互為起訖,如環(huán)無端,是故收斂并無停滯之意,發(fā)散更非不復之謂。此言同
或再加,活動脈血者,桂枝甘草湯是也,活靜脈血者,芍藥甘草湯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