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清除病灶 直視下用止血鉗或刮匙清除死骨、結核性肉芽及壞死組織。如有滲血,可用紗布球加壓止血,然后沖洗病灶,傷口內置入青、鏈霉素粉劑,椎前筋膜與膿腫壁分別用細腸線縫合,不置引流[圖2 ⑶]。
⑶清除病灶 |
6.更換氣管套管 手術結束后,用導管插入氣管,吸出可能誤入氣管上端的血液、膿液。待病人復蘇,咳嗽反射恢復后,拔出氣管插管,置入氣管套管[圖2 ⑷]。
⑷置入氣管套管 |
圖2 頸椎1~2結核病灶清除術 |
[術中注意事項]
1.經口腔手術、術野深,一切操作均通過器械間接進行,所以器械的柄要長。操作要求細致、正確,以防損傷。
2.切開膿腫切忌偏離中線 剝離椎前筋膜時,應參考X線片所示椎體及椎弓寬度,切忌向兩側剝離過大,以免損傷椎動脈。醫(yī)學 全在.線提供
3.清除病灶必須在直視下進行,切忌盲目搔刮,以免誤傷脊髓。能清除的病灶應盡量清除,操作輕巧。切忌由前向后用力清除病灶(如用刮匙強行塞入椎間后方刮除死骨),以免將結核產物推向后方壓迫脊髓,引起截癱或死亡。因此,清除病灶時應在直視下用止血鉗清除。
4.用開口器張開口腔時,操作要輕柔,以防損傷牙齒或引起下頜關節(jié)脫位。
[術后處理]
1.術后應注意有無截癱。如原有截癱加重,應嚴密觀察呼吸、脈搏及血壓的改變,并采取有效措施。
2.做好氣管切開護理,隨時吸出氣管內分泌物,鼓勵咳嗽,以防肺炎。
3.局部制動是保證病灶愈合的重要措施,術后繼續(xù)顱骨牽引。如頸椎破壞嚴重,影響穩(wěn)定性者,應于術后4~6周行寰、樞椎椎板融合術。如頸椎破壞不大,術后1個月左右可去除顱骨牽引,改用頸圍石膏或頭、頸、胸石膏固定,直至病變愈合。臨床愈合的標準是:病人無自覺癥狀;局部無炎癥征象;血沉多次檢查正常;X線檢查病灶已經修復,病骨輪廓清楚,植骨愈合。
4.進流質飲食3日,以后改半流質,注意增加營養(yǎng)。
5.繼續(xù)應用抗結核藥物。藥物總量及療程按病變發(fā)展情況及病灶清除是否徹底而定。一般來說,對早期結核病變、病灶清除比較徹底者,手術前后鏈霉素總量30~60g,療程3~6個月;反之,對晚期結核,病灶清除不徹底者,則療程應延長至6~12個月;對全身情況不良者,可以延長至18個月,總量可達60~90g。長期應用異煙肼時,宜同時并用維生素B6。
6.咽后壁縫線不必拆除,待其自行吸收或脫落。切口可能有分泌物或白膜形成,術后定時用口腔消毒液含漱,抗生素噴霧,一般5~6日后即可愈合。
7.術后1周左右,先將氣管套管堵塞,如無呼吸困難即可拔管。